投资金额:1710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对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八批辅机补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50173B)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二期2×66万千瓦项目筹备处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榆林村
建设规模:2×66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供热机组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 厂外输煤带式输送机
第二包 破碎机(50mm)
第三包 原煤破碎机(150mm)/分级筛
第四包 电子皮带秤\循环链码
第五包 采制样装置
第六包 液压泵站闸板
第七包 高效智能换热机组
第八包 多管除尘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企业亏损状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 投标人和合作方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正本。
5. 提供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各包须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包 厂外输煤带式输送机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 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机组或500万吨及以上洗煤厂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共5个合同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第二包 破碎机(50mm)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 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600MW及以上机组)或者5个500万吨及以上洗煤厂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原煤破碎机采用原装进口产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原煤分级筛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至少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或5个500万吨及以上洗煤厂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原煤分级筛主要部件(激振器、万向联轴节、皮带轮、柔性连接盘、HUCK螺栓等)采用进口品牌国内组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 电子皮带秤\循环链码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具有皮带秤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第五包 采制样装置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第六包 液压泵站闸板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或者5个500万吨及以上洗煤厂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第七包 多管除尘器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第八包 高效智能换热机组
1.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3. 制造厂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有5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采暖换热机组制造的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2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购买
投标申请人购买时,请按购买须知格式编辑文件将如下资料发到我公司电子邮箱,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须知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5)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6)承包本项目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
(7)业绩清单(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9)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的首页与签字盖章页为准(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质文件均需为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
2、现场购买
投标申请人购买时,须提前电话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请按购买须知格式编辑文件将如下资料携带,经审查所提供资料文件符合公告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须知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5)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6)承包本项目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
(7)业绩清单(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9)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的首页与签字盖章页为准(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