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021/15
招标编码:CBL_20150528_16992757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受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贵州大方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贵州大方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五. 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5.2 本期容量: 本期容量为(2×660MW)机组超临界“W火焰”燃煤发电机组。
5.3 机组类型: 超临界“W火焰”燃煤发电机组。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工程2台机组拟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 8月和2017年 12 月各投产一台660MW超临界机组。
5.5工程依据: 该项目前期工作于2010 年正式启动。投资估算48.8116亿元,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合资建设。2014年12月31日,国家 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84号)文件,同意贵州大方电厂二期1台66万千瓦扩建项目纳入贵州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 作。
5.6 资金来源: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合资建设,注册资本金比例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5.7 电厂厂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贵州大方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场地。
5.8交通运输:铁路或公路运输至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贵州大方电厂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3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证书,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甲级勘察证书。
7.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投产机组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5近5年至少具有两台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投产业绩,以2014年12月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7.6项目经理或设总应具有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投产电厂设计业绩。
7.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8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9 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7.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1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八.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媒体:中国采招信息网
2、公告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17:00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标书,标书一经购买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不限于)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必须为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可编辑格式)及电汇凭证。
2、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8:00-17:00以前。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同时提交邮箱 (请不要加qq号码咨询,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以上邮箱一起发送)
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至上述邮箱,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PDF文件与壹个word可编辑版本。《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投标申请文件电子版的名称均需填“(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
每套标书收取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