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526_1498341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人:西宁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编号:XNZG2015 -01
交易编号:GJ1505265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531号)、《铁道部建设司关于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建工函【2012】1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西宁站增加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829号)。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西宁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甲供建管设备(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含西宁站改造及相关工程中货车车辆段、客车车辆段(含客车整备所)、机务段改造、新建动车运用所、西宁东大机段所有站前、站后土建工程。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DCB01 | 移动式超声波空心轴探伤机 | 台 | 1 | 2015年7月西宁动车所 | 10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设备须是动车检修运用成熟的设备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评审鉴定。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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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02 | 光谱仪 | 台 | 1 | 2015年7月 西宁动车所 |
1000.00 |
PQ指数测定仪(进口) | 套 | 1 | |||
气相色谱仪(油质分析仪) | 台 | 1 | |||
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 | 台 | 1 | |||
全自动绝缘油酸值测定仪 | 台 | 1 | |||
水溶性酸碱测定仪 | 台 | 1 | |||
绝缘油耐压试验器 | 台 | 1 | |||
绝缘油电介质损耗测定仪 | 台 | 1 | |||
全自动界面张力测定仪 | 台 | 1 | |||
全自动微水测定仪 | 台 | 1 | |||
分析精密天平(精确到4位小数)进口 | 台 | 1 | |||
蒸馏水器 10L | 台 | 1 | |||
实验边台 | 台 | 6 | |||
通风柜 | 台 | 1 | |||
医用恒温箱 | 台 | 1 | |||
红外线干燥箱 | 台 | 2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 2.投标设备须是动车所运用成熟的设备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评审鉴定。 3.设备生产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5.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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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03 | 动车组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TEDS) | 套 | 2 | 2015年7月 西宁动车所 | 10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设备须是动车检修运用成熟的设备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评审鉴定。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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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B04 | 抢修越野汽车 | 辆 | 1 | 2015年7月 西宁动车所 | 10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4.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车辆均应满足国家最新颁布的各项强制标准。 6.投标人对本包件报价均包含车辆购置税。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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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Z01 | 电动脱轨器 | 台 | 3 | 2015年7月 西宁客车段 | 10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设备须是通过铁道部评审鉴定的运用成熟的设备(铁道部未组织评审鉴定的除外)。 3.生产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设备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31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 16日(星期二)上午8时 00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 00分,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