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项 目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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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左右岸进场道路后续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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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8873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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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 |
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8873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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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776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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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合同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渝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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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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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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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重庆市渝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380.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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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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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918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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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
023-8918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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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 |
023-8907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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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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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5月20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