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TC-SH-2015-N023
招标编码:CBL_20150518_1477987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及配套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批准文号分别为:石化股份计项(2015)25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本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及配套项目。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75028万元。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固定床柴油加氢工艺,主催化剂体积空速为1.0h-1。精制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ppm。柴油加氢装置反应部分采用炉前混氢和热高分流程;分馏部分采用双塔汽提流程,同时设置循环氢脱硫、低分气脱硫和燃料气脱硫等设施。系统配套包括储运、供排水、供汽及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解决。
2.3 工程地点:浙江省
2.4 计划工期:桩基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中交日期2016年11月15日。
2.5 招标范围:镇海炼化分公司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及配套项目内的所有无损检测工程(主要有:射线检测、超声检测、TOFD检测、渗透检测、磁粉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等)。包括本项目中所有第三方检测内容的抽检和复查,由招标人确定抽检内容和比例。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分包:本标段除射线检测拍片部分外不允许分包。
2.8 质量要求:
检测指令执行率100%;射线检测底片质量合格率99%;检测结果评定准确率99%(危险性超标缺陷不得错评和漏评)。
2.9 安全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3 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事件为零。
2.10 项目建设概况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TOFD检测核准证;以及国家环保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以下“近三年”均指201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企业不良记录。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无不良记录,并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核发(下同)的四种无损检测方法(RT、UT、MT、PT)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2)各检测方法的责任师:持有与所担任项目相应检测方法的Ⅲ级资格证;或者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与所担任项目相应的检测方法的Ⅱ级资格证,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射线检测或其他任二种检测方法Ⅲ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5)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射线检测或其他任二种检测方法的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休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交工/竣工报告等能充分证明其情况的材料);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下午16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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