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TC-SH-2015-N016
招标编码:CBL_20150518_1478012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化工,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及配套项目已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批准文号:石化股份计项(2015)25号),资金已落实。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该项目土建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及配套项目。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75028万元。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固定床柴油加氢工艺,主催化剂体积空速为1.0h-1。精制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ppm。柴油加氢装置反应部分采用炉前混氢和热高分流程;分馏部分采用双塔汽提流程,同时设置循环氢脱硫、低分气脱硫和燃料气脱硫等设施。系统配套包括储运、供排水、供汽及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解决。
2.3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炼化区域。
2.4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2.5 计划工期:桩基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土建完成交安2016年5月15日,中交日期2016年11月15日。
2.6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土建工程,主要包括该项目中的桩基,设备、管架、架构等基础,建筑物,构筑物,总图及系统配套等土建工程,不包括绿化,估算合同价约5400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或资料。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土建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9 安全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3 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事件为零。
2.10 项目建设概况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以下“近三年”均指201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
(1)2012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以上已完工的同类工业建筑业绩;
(2)2012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已完工的软土地基项目施工经验。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企业不良记录。
3.1.5关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无不良记录,并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类安全生产资格证,2010年以来担任过同类工业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任非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HSE专业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证书。
(4)质量专业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
4.2 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地质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能充分证明其情况的材料)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下午16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