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ITCC-HB1505015
招标编码:CBL_20150515_1475878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就河北电信2015年无线网室分设计集中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河北电信2015年度所需的无线网室分设计(含WLAN,下同)服务,项目周期为2015年7月-2016年6月,项目分为11个标包,各标包预计采购规模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不含税) |
中标数量 | 份额及分配方式 |
1 | 石家庄 | 131 | 2 | 第一60%、第二40% |
2 | 唐山 | 108 | 2 | 第一60%、第二40% |
3 | 保定 | 106 | 2 | 第一60%、第二40% |
4 | 邯郸 | 102 | 2 | 第一60%、第二40% |
5 | 沧州 | 84 | 1 | |
6 | 廊坊 | 81 | 1 | |
7 | 秦皇岛 | 77 | 1 | |
8 | 邢台 | 66 | 1 | |
9 | 张家口 | 53 | 1 | |
10 | 衡水 | 36 | 1 | |
11 | 承德 | 31 | 1 |
各投标人按照标包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不同标包可以兼中。但最多可兼中5个标包。如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标,则按标包所中标份额预计采购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优先中标预计采购金额高的标包。如预计采购金额也均相同,则按照标包1至标包11的先后顺序确定所中标标包。
2.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格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4投标人须具备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境内室内分布和WLAN设计合同总金额应至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原件)。
2.5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6.1被责令停业的;
2.6.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2.6.4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2.6.5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充足的设计团队,团队中至少需包括省级项目总负责人、地市级技术负责人、设计员、专职安全员、勘察员等(人员需提供资质原件,至少需提供省级项目总负责人、地市级技术负责人、设计员的概预算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证书原件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企业或人员资质原件、合同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需要在回标当天携带并接受现场查验,未携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前往现场购买前请务必先联系项目联系人。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标包人民币3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4.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公司介绍信
(2)标书款电汇底单(汇款备注中应注明“室分设计标包XX、XX、XX”)
(3)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不允许改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注册地址 | |
4 | 电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户名 | |
8 | 说明 | 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投标人”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投标人”即可; (2)以上信息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需同时递交税务信息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携带U盘拷贝) |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3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汇款备注中应注明“室分设计标包XX、XX、XX”)
(2)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2(4)条)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09时30分,递交(登录后查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