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506055
招标编码:CBL_20150512_16968466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投资金额:17300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
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扩建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受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扩建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扩建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名称“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扩建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太仓市双凤镇建业路10号,拟建设一幢厂房、周边道路及相关配套,要求建设工期300天,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苏州维港包装有限公司扩建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14100平方米,一个单体厂房,三层(局部四层),混凝土框架厂房,另有厂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壹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投标前两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
注: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配备专职安全项目经理,可以由项目副经理兼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B类),并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投标前两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
5.投标人需配备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并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投标前两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
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经验,并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投标前两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
7.投标人自2010年 1 月 1 日至今(近5年以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项目经理自2010年 1 月 1 日至今(近5年以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一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苏州市范围无违纪行为,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无安全事故;项目经理两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违纪行为,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无安全事故。(提供投标申请人申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凭单位介绍信及企业营业执照材料到现场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当日)10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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