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高新管城环字【2013】68号采购批复,受南昌高新区城市管理与环保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昌高新区的“航空路及天祥北大道绿色照明示范路灯灯具及灯杆”项目(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30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3007
2.招标项目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生产或制造商(厂)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LED照明产品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含)万元;
3) 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购买招标文件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7月9日起至2013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4.2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地址及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
电 话:0791-86531525 QQ:1952937607
传 真:0791-86538874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3号开标室。
7.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7月28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
开户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帐 号:196202160189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