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招标报价为58.96万,中标价格却为22.28万,是报价虚高,还是恶意低价竞标,或者是其他原因?近日,巴中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结果公告一出炉,便引起质疑,对于这样的中标价格,业主单位—巴中市民政局也感到惊讶。目前,有竞标单位向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该中心也启动相关程序,对质疑事项进行评审。
公开招标:多个“省”字引争论
今年2月10日,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挂出了巴中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公开招标采购预公告,3月31日发布正式招标采购公告。4月23日,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速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齐兴咨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煤矿(134支队)四家单位投标,但因四川煤矿(134支队)未上传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在评审过程中被作为废标。
前不久,招标采购结果公布,江苏省速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速度)以22.28万元的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对于这一结果,参与竞标的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精图)在提交市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中提出,江苏省速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开标前电子显示为“江苏速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十)条要求,中标单位存在单位名称不完全相符的情况,应视作废标;该公司实际中标价格仅为业主方报价的37.8%,远远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低价竞争,应该依法予以取缔。
业主单位:“这个价格我们也很吃惊”
5月8日,巴中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的石科长接受采访时介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系财政支持项目,意义十分重大,工作量也很大,要采集数万条数据,编制多项资料,最终要接受国、省的检查验收。经过多方对比和询价,最终招标报价为58.96万元。当获悉江苏速度以22.28万元的报价中标后,“这个价格我们也很吃惊”。”
石科长肯定地表示,“这个项目需要的成本,肯定不止这个数(22.28万元),我们很担心他们能够把项目做好。”也向市交易中心表达了这方面的担忧,如果最后中标企业为江苏速度,不管其报价的动机如何,民政局将严在合同审核等细节多加注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必须按质按量,绝不允许偷工减料。
交易中心:正在召集评审专家审核
对于厦门精图的质疑,巴中市交易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系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应该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其中是否有恶意低价竞争的说法,他不清楚。
市交易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质疑函中提出中标企业名称不符,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否应该作为废标,应由评审委员会决定;评委采用的是综合评比法,价格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企业实力、信誉等都是考量内容,江苏速度是否构成“恶意中标”,还需要对投标材料和招标文件进行比对、核实。交易中心已经受理质疑材料,已经启动相关程序,下一步将召集该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