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FMSB2015-0348
招标编码:CBL_20150510_16965650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受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EP发动机装配L8线热试空载台架”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DFMSB2015- 0348
二、招标内容:EP发动机装配L8线热试空载台架
*三、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襄阳工厂到货时间:10个月内。
*四、制造商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由具有设计制造发动机热试空载台架能力的国内外供应商承包,供应商至少在3家国内、外大、中型汽车企业中提供过整套设备或者提供过同类设备的升级改造并得到很好的使用,提供用户清单(用户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交货地点: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襄阳工厂
收货单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襄阳工厂
六、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业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
2、本合同第3.1条所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十(10%)的收据正本一份。
3、本合同第3.1条所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25%),在设备设计方案经买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六章规定审核并会签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双方代表签署的有关设备设计方案通过审核、会签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五(25%)的收据正本一份。
4、本合同第3.1条所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在根据本合同第9.5条和附件规定,按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卖方生产现场完成设备的预验收并包装发运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双方代表签署的设备通过预验收报告和设备发运许可证正本各一份;
-双方代表签署的备件、易损件(刀辅具,如果有)清单正本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四十(40%)的收据正本一份;
5、本合同第3.1条所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在根据本合同第9.6条和附件规定按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买方安装现场完成设备的最终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双方代表签署的设备通过最终验收的报告正本一份(含固定资产结转单);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正本一份。
6、本合同第3.1条所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且保证期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经审核无误单据后三十天内,买方通知银行向卖方支付:
-买方代表签署的设备保证期期满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的收据正本一份
备注:凡是标注“*”的为关键性条款,对其任何一项向下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 9:00时(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内容 ,非正式会员请与我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注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