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73-1540GNNM00249
招标编码:CBL_20150508_145896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0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杭锦旗同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旗同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光同场一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杭发改发[2015]25号文件批准同意,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杭锦旗同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批准文号:杭发改发[2015]25号文件。
2、项目地址:杭锦旗巴拉贡镇。
3、项目规模:50MWp光伏发电项目。
4、投资金额:本次招标投资金额约为6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6、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仅限施工图阶段)、升压站以及送出线路工程(含通信工程)和对端间隔的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近三年承担过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9)投标回执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需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