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508_14588173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煤矿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北皂煤矿副井操车系统节能改造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2014年专用资金计划折旧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副井操车系统改造
1.3项目编号:SDSS20150328-YT07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地点:烟台市龙口市;
2.2招标范围: 副井操车系统采购,数量一宗
2.2.1安全门液压马达(含MP驱动装置),数量:1套(带齿轮1付);
2.2.2安全门链条,数量:2条(每条154节);
2.2.3推车机传动装置(含联轴器、马达),数量:1套;
2.2.4销齿推车机专用滑车总成,数量:31台(包括1个推头);
2.2.5下井口阻车器阻爪,数量:2件;
2.2.6高压油管总成(带压接头):数量:12根(其中长度10m的6根,长度6米的6根);
2.2.7液压站油泵,数量:2台;
2.2.8下井口出车侧摇台总成(附图S106-306-00),数量:1套。
2.2.9限位传感器,数量:3套
具体范围:加工制造运输 负责指导安装调试
2.3交货期要求: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到货。
2.4质量要求:要求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运行安全、可靠。
2.5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
2.6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总价一次包死。
2.7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设备最小单元分类报价。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检验证明材料;
3.5具有广泛的业绩证明材料;
3.6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9对代理商、联合投标的约定:不允许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可发电子版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 系 人: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