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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5-05-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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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506_1452169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勘察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郑州轨道轨道交通4号线起于惠济人民医院,止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途经新柳路、文化路、国基路、龙湖中环路、如意东路、中州大道、腾飞路、金贷路等。4号线线路全长30.12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6座,其中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10座,与城际线换乘站1座。最大站间距2.039km,最小站间距0.742km,平均站间距1.195km。起点设车辆段一处,终点设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分别为33.9ha和18.9ha。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服务周期:

计划通车时间:2020年10月01日;

初勘报告递交时间:2015年10月31日;

详勘报告递交时间:2016年04月30日;

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所勘工程开始设计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所勘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

2.5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01标段:包括12站13区间及车辆段,12站13区间分别为安顺路站,安顺路站至长兴路站区间,长兴路站,长兴路站至丰收路站区间,丰收路站,丰收路站至丰庆路站区间,丰庆路站,丰庆路站至文化路站区间,文化路站,文化路站至国基路站区间,国基路站,国基路站-龙源一街站区间,龙源一街站,龙源一街站至龙源五街站区间,龙源五街站至龙源八街站区间,龙源八街站至龙源十一街站区间,龙湖内环路站,副CBD内环路站,鑫融路站至龙湖中环站区间,龙湖中环站至农业东路站区间,农业东路站,农业东路站至如意湖北站区间,如意湖北站,如意湖北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会展中心站。

02标段:包括8站8区间及停车场,8站8区间分别为会展中心站至商鼎路站区间,商鼎路站,商鼎路站至商都路站区间,商都路站,商都路站至货栈街站区间,货栈街站,货栈街站至航海东路站区间,航海东路站,航海东路站至果园南路站区间,果园南路站,果园南路站至太白路站区间,太白路站,太白路站至星火路站区间,星火路站,星火路站至河西北路站区间,河西北路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类似项目定义: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的或者正在承担的大型工程勘察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业绩;大型工程是指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公布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大型工程(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07]86号)。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中标后不得在郑州以外的在勘项目兼职。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度( 2012年度- 2014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8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5月 05 日至2015年05月12日17时 00 分,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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