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药品管理法日前获得全国人大通过,新规淡化了政府定价部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日前表示,要全面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业内专家认为,新规把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政府定价淡化后,为药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做了铺垫。而备受争议的省级招标制度将成为药价改革下一环的靶心。
淡化政府定价
发改委单独定价“红利”消失
目前医药界流传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5年7月1日起,除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通知》是否在7月1日发放,还未得到相关部门确认,但药价放开已经是大势所趋。
在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该决定把原来的版本第五十五条删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旧版本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业内人士认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删除此条,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淡化,为药价由市场调节做了铺垫。
重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群表示,国家发改委对于优质优价药品有单独定价的权力,其目的是推动国产药品优质化。这本来就是一个好的政策,但药价高出同类20倍仍能中标,日前广东药企怒告国家发改委,“这是因为单独定价这一政策的不公开透明以及缺乏后续的治理机制而形成不少医疗腐败”。刘群建议。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删掉了政府定价的条款,国家发改委就很难有单独定价的“红利”,也就很难产生定价腐败了。
省级招标造成廉价药缺失
高价药横行
医药界职业经理人程继忠认为,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对于国产药有重视低价而不重视质量倾向,导致国产廉价药越来越少。据了解,在今年1月湖南省主导的政府招标中,专家砍价引起企业上访弃标风波。当时第一轮专家议价结束后,有的产品降幅达50%。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老字号中药企业广誉远由于其中成药质量上乘,成本高价位也相应提高,其相关负责人面对把国产药价位压得很低的省级招标现状,无奈地说:“我宁愿把广誉远的中成药在专卖店卖,也不进医院。”
刘群说:“以省为单位的招投标政策持续了近15年,诱导了中国企业常用药品的恶性竞争。同时保护了外资药和合资药的价格,使其产品占据了中国50%以上市场。”中国企业为了生存下去,采用了很多不得已的方法,不断地变换规格和剂型来参予竞标,不断地降低产品质量,但在与外资的竞争中,还是逃不出厄运,大量的常用药品已被淘汰出医疗市场,连青霉素也没能逃脱。刘群建议,药价改革不妨改变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法,对日用量在10元以内的药品不实行价格管制,实行统一定价,而以这些药品为标准,对超出日用量的药品实行差比价,通过设定不同的差比价来控制价格,例如,对同一药品要求单独定价的药品不高出非单独定价药品的15%,同一药品在国产药、合资药之间设差比价等。“这样的方法没有任何省级招标部门愿意这么去做,原因很简单,这里面有太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单独定价加之单独的招标必然形成单独的高价,其幕后当然是单独的腐败。”
“互联网+”
将使省级招标形同虚设
以岭健康城健康事业部总经理邵清说:“有的省级招标中标的企业,在医院的二次议价中被淘汰出局,这样就不如省级招标环节取消,直接由药企和医院谈判。”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秘书长陈红彦认为,现在国家提倡“互联网+”的发展模式,药价改革借助第三方互联网交易的B2B模式,将使得省级招标成为摆设,从而退出历史舞台。
陈红彦透露,现在有的企业已经开始申请互联网交易A证,正在筹划做药企和医院的网上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须获得食药监部门批准。该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其中,A证是经过国家食药监局审核批准发放的,其代表的主体是由非药品经营企业建立的企业对企业(B2B)第三方交易平台,此种模式可最大限度地整合药品资源,形成网上医药交易平台。
陈红彦说,取得A证的网上药品采购平台,整合药企的资源,在网上对药品明码标价,供采购方医院选择。医院也不用二次议价,看中哪个药品后就可以直接和药企交易。如果医院对药企的产品存在疑虑,药企可以选择一些医院作为旗舰医院,供其他买方医院进行药品样品的参观,这个旗舰医院充当了药品实体店的功能。药企只需要在网上药品采购平台缴纳小额服务费即可。这样透明的交易方式,腐败无从隐藏,省级招标将形同虚设。随着这种“互联网+”模式的普及,省级药品招标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