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428_14373752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赤峰富龙热电厂3×116MW热水锅炉供热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发改委以赤发改投字(2015)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 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现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输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赤峰富龙热电厂3×116MW热水锅炉供热项目输煤设备采购。
三、招标范围及数量:
招标范围:输煤设备,同时也包括配套电机、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运杂费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和验收等。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振动给煤机:
主要技术条件
型式: 封闭型
给料能力: 100~400t/h
煤的粒度: 0~200mm
适应胶带宽度: 800mm
传动型式: 电机和减速器配连杆机构
设备安装台数 4台
出力调节方式: 变频调节
供电电源: 380V、50Hz
电机防护等级 IP54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商投标。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全部标段投标报名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内容为: (1)营业执照(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116MW锅炉配套相同容量及以上参数设备,各标段符合各自设备的要求。
第一标段、振动给煤机6台套
第二标段、高幅节肢振动筛4台套
第三标段、可逆锤击式碎煤机:(含碎煤机减振平台)4台套
第四标段、缓冲滚筒装置4台套
第五标段、托辊式带式输送机:胶带机水平长(含A、B双线)300米以上或单线600米以上项目2个
提供供货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及技术协议;
(4)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直接到代理机构有偿获取。每个标段每份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9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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