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HGEM(Ⅳ)-JD(2015)第01号(总017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4311037
开标时间:2015-05-1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格尔木四期60MWp并网光伏电站及青海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机电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1.1.1青海格尔木四期60MWp并网光伏电站
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60MWp,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场址区距离市区约16km,南距G109国道约3公里,交通便利,运输方便。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45km?,用地范围分为南区和西区两部分,装机容量分别为50MWp和10MWp。
工程建成后并入青海电网,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
(1)南区50MWp工程概况
南区场址区位于格尔木一期项目场址南侧,北侧与华能国际光伏电站比邻,南侧紧邻光伏大道,东侧为冲沟,总占地面积约1.23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N36°22′40.41″,E95°07′33.50″,海拔高程在2830~2852m,场址区属荒漠戈壁滩地形,场地开阔、地势平坦,局部有新月型沙丘。
南区装机容量为50 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组件采用单晶硅270Wp组件,支架为固定式,安装倾角33?。逆变器采用40kW组串式逆变器。
本工程拟通过35kV直埋电缆线路接入规划的11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经升压至110kV后通过110kV线路接入在建的光伏发电园区330kV汇集站(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本工程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西区10MWp工程概况
西区场址区紧邻格尔木三期项目场址西侧,总占地面积约0.22 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N36°23′59.34″,E95°05′38″,海拔高程在2809m~2822m。场址区属荒漠戈壁滩地形,场地开阔、地势平坦。
西区装机容量为10 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组件采用单晶硅270Wp组件,支架为固定式,安装倾角33?。逆变器采用40kW组串式逆变器。
本工程拟通过35kV直埋电缆线路接入附近的黄河水电格尔木光伏电站三期西区35kV汇集站后,经光伏电站330kV升压站接入临近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本工程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1.1.2 青海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
青海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内,距市区16公里,南距G109国道3公里,紧邻光伏中路,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升压变电站规模为150MVA,本期接入容量为136MWp,其中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50MWp光伏电站、青海日芯能源有限公司21MWp光伏电站、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p光伏电站、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45MWp光伏电站,本站规划通过1回110kV线路向正南方向引出后通过规划的输电线路走廊向东接入规划中的光伏园区330kV汇集站。
升压站设置2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2*75MVA。110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终期建设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110kV出线间隔,1个母线电压互感器间隔。35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终期建设35kVⅠ段母线、35kVⅡ段母线,母线间不设母联。
110kV配电设备采用户外复合式组合电器HGIS,主变采用油浸自冷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35kV配电设备采用户内手车式金属封闭铠装开关柜。
1.2 招标范围
1.2.1 青海格尔木四期60MWp并网光伏电站
1.2.1.1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设备的到货验收(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测试验)、卸车,场内二次运输、保管、清扫、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设备及系统:
(1)光伏发电单元电气设备
(2)电气二次设备
(3)电气一次、二次电缆敷设
(4)接地电阻测试
(5)调试及启动试运行
(6)安装、试验、调试中需要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8)竣工图纸的编制、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
1.2.1.2 施工工期: 2015 年 5月 30 日开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完工。
1.2.2青海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
1.2.2.1 青海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至设备电缆埋管等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实施的安装。
(2) 由投标人承担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3) 上述设备、材料等在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4) 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
(5) 安装、试验、调试中需要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6) 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7) 竣工图纸的编制、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
1.2.2.2 施工工期: 2015 年 5 月 25 日开工至2015年8月30日完工。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青海格尔木四期60MWp并网光伏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青海省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1# 110kV升压变电站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日芯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光科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4)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人除满足(1)或(2)或(3)或(4)的资质要求外,还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承试三级资质证书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标准认证。
1.5 业绩
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过110kV及以上变电站机电安装工程和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机电安装工程的成功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9.1公告发布日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
1.9.2报名截止日期: 2015 年 4 月 30 日 17:30时截止
1.9.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招标文件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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