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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灯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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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灯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NGD-01-GDSC-13

招标编码:CBL_20150422_14244804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招标条件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础【2011】12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灯具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筹措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以石埠站为起点,线路途经大学路、衡阳西路、朝阳路、民族大道、高坡岭路,在火车东站设置终点站。线路全长约32.1km,共设25个车站,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31km,最大站间距为2.1km,最小站间距为0.78km。其中6座车站(广西大学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金湖广场站、埌东客运站、火车东站)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有换乘关系。设置车辆段和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控制中心1座。

全线共有14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4座降压变电所,8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变电所的35kV/0.4kV变压器将35kV中压电降压为0.4kV低压,为每一个车站、车辆段等的机电设备供电。

建设地点: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2.2报建编号:20120507虚拟-97

2.3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灯具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NNGD-01-GDSC-13

2.4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投资概算约37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灯具设备等以及附属设备、随机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仪表采购和相关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验、安装督导、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灯具使用在地铁车站公共区、设备区及隧道区间的各种环境中。本工程使用的输出电压为0.22/0.38kV、频率为50Hz的灯具。

灯具应选用低损耗、低噪音、无自爆、低烟、无卤、阻燃或耐火的产品,应急照明需满足国家或地方消防部门的要求,并在项目验收前取得消防产品认证。

灯具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区LED照明灯具、部分设备区LED照明灯具、区间三防灯。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工期目标: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6月28日开通,详细节点工期和交货期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已完类似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3.1.1 企业法人资格: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灯具的制造商;

3.1.2所投成套灯具产品须具有下列认证之一:CE认证(欧洲安全合格认证)、UL认证(美国安全合格认证)、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QC认证(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认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中含有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LED室内灯具(不含路灯、隧道灯)供货内容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说明:投标人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成功时报名方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备注:

初次参加南宁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进行网上报名。

4.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按照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供货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获取地点:广西南宁。

5.3获取方式: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同时为专职投标员)携法人委托书原件等资格证件准时参加。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灯具 工程 轨道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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