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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库车县部分)招标公告

2015-0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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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渭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库车县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渭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库车县部分)已由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办水管[2015]2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配套及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2.1该工程位于库车县境内,其建设内容为渠道改造全长3.1km,改建交通桥1座(位于11+836处)、农桥2座(分别位于12+821、13+579处)。2.2标段划分:该施工工程划分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第一标段:红星干渠10+500-12+000段的防渗改建,改建长度1.5公里,及配套改建交通桥1座(位于11+836处),发包价为:4304546.56元;第二标段:红星干渠12+000-13+600段的防渗改建,改建长度1.6公里,及配套改建农桥2座(分别位于12+821、13+579处),最高投标限价为5573716.53元;第三标段:施工监理标段,发包价为:15.8万元。2.3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15年5月20日-2015年7月20日);2.4评标办法:第一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第二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第三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具有建设厅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5.2第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新疆经济报》及阿克苏地区招标投标网发布。

7、报名联系方式:招标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联系人:陈红川联系电话: 1519920719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贺旭隆李伟霞联系电话:0997-2526112 15628186600

2015年4月16日

 
关键词: 部分 招标公告 年度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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