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TC-SH-2015-N028
招标编码:CBL_20150415_1410978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富乙烷气提浓处理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批准文号分别为:石化股份计项〔2013〕424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炼油富乙烷气提浓处理装置节能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炼化区域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510万元,装置主要由原料气压缩单元、浅冷油吸收解吸单元组成,依托Ⅱ轻烃装置闲置的部分设备和公用工程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新增一段吸入罐,一段、二段排出罐等10各罐,利旧改造2台罐,新增凝液汽提塔等4台塔,新增一段冷却器等15台换热器,新增1台干气压缩机,改造3台氨冷机组,新增13台机泵等。
2.4 招标范围: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富乙烷气提浓处理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前期四通一平、桩基、土建、安装、改造、调试及检测等)的施工前期准备监理、施工期监理、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的全过程监理,即控制本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E管理、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阶段监理工作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工作。
2.5 项目计划工期:本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完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本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包含施工前期拆除移位等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项目建设概况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且每个单项监理合同额均不低于100万元。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企业不良记录。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无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五年以上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55岁(出生日期不早于1960年1月1日),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2)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在其他委托人投资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专业、人数等最少需满足以下表格的人员配置要求,并做出书面承诺。
岗位 | 人数 | 拟在现场时间(月) | 执业资格要求 | 能否兼职 |
土建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能兼职 |
管道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能兼职 |
电气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能兼职 |
仪表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能兼职 |
设备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能兼职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证 | 不能兼职 |
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中石化造价员证或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
|
信息文档管理 | 1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总计 | 8 |
注: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定义详见GB50319-2013或SH/T3903-2004标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考核合格单位提供:《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证书》;
(2)非中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考核合格单位提供:
a.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b. HSE体系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0)认证证书;
c.2家以上(含)中石化直属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等评价意见,特殊情况应提供相同或相近行业2家以上(含)大中型企业或1家中石化直属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等评价意见。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
4.2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能充分证明其情况的材料)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