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新水办水管[2015]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乌鲁木齐河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青年渠工程(四期)位于乌鲁木齐县境内,距乌鲁木齐市60km,包括续建新青年渠(桩号2+050~3+300段)渠道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2+050~2+700段设计流量22.2m3/s,2+700~3+300段设计流量17.2m3/s,主要建筑物有排洪渡槽2座、陡坡2座、排洪涵洞1座、节制退(分)水闸1座。本次招1个施工标段,1个设备采购标,1个监理标段:施工标:包括桩号2+050~3+300段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土建、设备安装及其他临时辅助工程等;计划工期2015年5月-2015年11月底。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标:包括平板工作闸门6扇及相应埋件制造及6台QP卷扬式启闭机设备采购。施工监理标:包括全部工程施工的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单位。金属结构设备采购标: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小型及以上水工金属结构闸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小型及以上固定卷扬式《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具有类似本工程特性产品成功运行经历的制造厂商。监理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及经历。除设备采购标外,以上标段均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证,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及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5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河管理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23号联系人:张景志
电话:0991-585023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胡腾飞、徐晓芹
电话:0991-4533718、0991-4596167
(传真)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