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河口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力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沙河口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1―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总改造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
4、项目合同估算价为:项目总投资为16500万元
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4000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4400万元;三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4200万元;四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3900万元。
5、招标范围:外墙节能改造、外立面改造、屋顶防水保温、外窗更换、楼道粉刷、散水坡翻新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海州社区、兴新社区,共59栋楼;
第二标段:龙江路社区、星南社区,共60栋楼;
第三标段:景山社区、西南路社区、锦云社区,共46栋楼;
第四标段:东方社区、台扩社区、香华社区,共46栋楼。
7、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4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情形,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5投标报名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家数不超过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会议,申请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9.6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因本项目各标段投资额均不超过6000万元,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10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10.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1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至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1.2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2.1申请人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5年4月21日9:30,递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涛
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庆辉、张立建
电 话:0411-39728170-9054
传 真:0411-3972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