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24日,由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中央预算内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投资项目”全省项目的监测设备采购合同签约仪式在昆明云大宾馆举行,州市 36个节能监察大队与中标单位进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约。
此次项目签约,是根据2014年各市、县节能监察大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的设备配备标准进行采购的各项执法取证、试验、分析设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五家中标的供货商。经过确认,蒙自市节能监察大队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分取证设备、热冷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电分析仪和实验分析设备5个包与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采购金额共368275万元。
此次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市县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使蒙自节能监察大队尽快具备节能监察工作能力,扎实开展“十二五”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