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323_104274816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省
(招标编号: MBEC-Z-2015-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通长江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 2012〕397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1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通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通长江大桥HTQ-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型材及钢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沪通铁路是我国铁路网线沿海通道中重要组成部分,是鲁东、苏北与上海、苏南、浙东地区最便捷的铁路运输通 道,也是长三角地区快速轨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北起江苏省南通市南通西站,向南越长江经过张家港、常熟,经太仓后,接入 京沪铁路安亭站,全线长 137.308公里。上海至南通铁路长江大桥是新建沪通铁路的控制性工程,桥位位于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下游约45KM,苏通长江公路大桥上游约40KM。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年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计划工期4年半。
2.2 招标内容: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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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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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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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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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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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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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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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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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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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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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及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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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G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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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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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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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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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申报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 、财务能力要求: 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3 、生产能力要求:工字钢、角钢、槽钢生产商需具备型钢年产 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钢板生产商需具备热轧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 5. 供货业绩要求: 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 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 履约信用要求: 近三年内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方面的诉讼案件。
7 、其他:
( 1)投标人需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型材合格供方名录内 ,如不在名录内的投标人需提前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招标人审批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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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沪通长江大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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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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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G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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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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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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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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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1“合格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表 1),售后不退。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