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XHQRHTR-201503-33-104
招标编码:CBL_20150323_13612035
开标时间:2015-04-1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新华喀什齐热哈塔尔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新华喀什齐热哈塔尔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齐热哈塔尔水电站消防及火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塔什库尔干河上。距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县城56km,距喀什市370km。新疆齐热哈塔尔水电站工程为低闸坝长隧洞引水式电站,岸边式地面厂房。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210MW。
对外交通情况:乌鲁木齐市距喀什市公路约1480km,喀什市距工地现场公路约370km。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且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齐热哈塔尔水电站消防及火警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供货、试验、包装、运输保管及交货、现场开箱验收和安装,并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图纸)资料、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完成试运行、验收和最终验收等。
工期要求: 2015年10月15日前完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疆外投标人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总队取得进疆备案手续;
(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承担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承担同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四)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类似本电站消防及火灾报警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且经过两年以上安全运行;
(五)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并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3月23日~3月27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邮购招标文件时,请登陆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备案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文件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于次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投标报名表格”内登记地址),并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内。
(三)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名称、立项号:070401。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9:30。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