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320_1357529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公告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蚌埠市人民政府计划以BOT方式建设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蚌埠市人民政府同意,由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
2、招标编号:皖C-2015-CQ-Z-002
3、项目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4、项目建设地址
蚌埠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B库区
5、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经营及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向蚌埠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等。特许经营期为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含立项、设计及建设期)。
6、项目规模及工艺要求
目前计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1500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1000吨/日,投资概算约4.5亿元,二期建设规模500吨/日,投资概算约1.3亿元。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技术。
7、工期要求
自双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时起算,中标人应在2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调试测试,其中,在签约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
8、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每年净资产规模均不得低于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如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能完成,则以2011、2012、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准;
(2)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两个投资(全资或控股)、建成并正在运营日处理能力规模 500 吨及以上的采用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3)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项目投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交纳5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签约后半年内未完成项目核准或核准后半年内未开工的,则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之前按规定,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备案。否则,备案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通过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_ 3000 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