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PPP模式合作方招标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省级特色城镇化示范镇建设指挥部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城镇化建设项目PPP模式合作方招标” 的中标单位。公司已于2015年3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城镇化建设项目 PPP 模式合作方招标进入公示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一、交易对方及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省级特色城镇化示范镇建设指挥部
2、中标项目合作方式:PPP合作模式
3、建设周期:一期为2015-2017年,后期建设项目依长春市的整体规划及绿园区的有关规划确定
4、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2014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亿元,其中一期为20亿元,一期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0.21%。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本项目交易对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