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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及S31泰新高速公路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18    来源:
0
[ 导读 ]:山东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及S31泰新高速公路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201503119
招标编码:CBL_20150317_1348570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泰安市公路局
 
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及S31泰新高速公路中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及S31泰新高速公路中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 厅以鲁交规划【2015】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503119,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K507+106-K540+242)上行方向10段共 计10.094公里和S31泰新高速公路上行方向K16+300-K22+400、K45+800-K47+500、K55+600-K58+600、 K64+700-K69+500、及下行方向K7+188-K14+400、K21+300-K22+500共计23.382公里进行病害处治(不含大中 桥),处理路段单幅合计33.476公里。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为本路段的路基、路面等工程的施工。 
2.3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对G2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K507+106- K540+242)上行方向10段共计10.094公里和S31泰新高速公路上行方向K16+300-K22+400、K45+800-K47+500、 K55+600-K58+600、K64+700-K69+500、及下行方向K7+188-K14+400、K21+300-K22+500共计 23.382公里进行病害处治(不含大中桥),处理路段单幅合计33.476公里。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2个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可分别提供公路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各2个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具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C证,从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网上报名申 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03-18至2015-03-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 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4-07上午09:3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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