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叶城县2014年洛克等六个乡农业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由喀什地区水利局以喀地水字〔2014〕469号文件审查,经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农水〔2014〕1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每亩地补助500元,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施工招标拟于2015年3月2日开标,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高效节水总面积15031亩,利用现有机井24眼提取地下水作为水源。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实施洛克乡8910亩面积,其中11个核桃低压管道灌溉系统,2个核桃+小麦低压管道灌溉系统,发包价为4591640.43元;第二标段实施加依提热克乡1327亩,恰其库木管理区650亩,依力克其乡2529亩,吐古其乡904亩,依提木孔乡711亩,共计11个核桃+小麦低压管道灌溉系统,发包价为4697207.81元。监理分为一个标段,发包价为17.24万元。计划工期: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5月31日,总工期7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城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0998—7284899
代理公司: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恒
联系电话:0998-2308808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