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兴山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2014年度工程第一、二、三标段招标公 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217_104241134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省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2014年度工程已由鄂水利复[2015]17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资金计划已以鄂发改投资[2014]502号文下达,宜水招办函[2015]7号文备案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兴山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模属小(2)型灌溉工程,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昭君镇和南阳镇,建设内容为低压管灌8350亩,种植作物为柑橘。包括 昭君灌区、大礼灌区、陈家湾灌区、阳泉灌区、 文武灌区等。
2.2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一标段: 昭君灌区、大礼灌区、陈家湾灌区、阳泉灌区、 文武灌区土建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 昭君灌区、大礼灌区、陈家湾灌区、阳泉灌区、 文武灌区 PE 管材采购;
第三标段:建设监理。
计划工期:7个月。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提供资 质证书副本);
(3) 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 无不良信用记录;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 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 (提供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
(5)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注册造价师及“五大员”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 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须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 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企业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提供相关证书)。
(8) 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1.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 近三年( 2012 年1月至2015年1月 ,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内有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PE管材及管件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备查)且无不合格记录;
(3) 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提供卫生许可证副本);
(5)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3.1.3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提供资 质证书副本)
(3)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4) 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5 年 2 月 1 8 日 9 时 00 分至2015 年 3 月 2 5 日 9 时 00 分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2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15 年 3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3月25日 9时00分。
6.2 第一、二、三标段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开标会 ,否则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
6.3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孙艳
手 机:150 4860 6069
邮箱:sunyan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