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KWZWJ2015-01 "
招标编码:CBL_20150209_1297568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GKQHZHQ3标段 "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作为本次物资的招标单位,现对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GKQHZHQ3标段工程项目所需钢材、水泥、粉煤灰和减水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依据 I '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1.2.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1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GKQHZHQ3标段概况: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工程(青海段)土建工程GKQHZHQ3标段标起止里程为DK88+600~DK177+100,工程全长88.500km。工程范围包括路基、桥涵等。计划总工期23个月,2014年12月28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完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代理的厂家也需满足此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扫描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生产厂家及代理该厂家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一个包件。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2水泥
3.2.1营业范围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水泥的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并拥有干法旋窑工艺生产线,稳定生产1年以上,无旋窑、立窑并存。代理商代理的厂家也需满足此要求。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扫描件)。 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7 生产厂家及代理该厂家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一个包件。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粉煤灰
3.3.1营业范围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代理的厂家也需满足此要求。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建设[2009]152号文《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z b c g r ^
3.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扫描件)。 _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7 生产厂家及代理该厂家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一个包件。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4.减水剂
3.4.1营业范围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所列聚羧酸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0吨以上。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通过铁路CRCC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13年至2014年)国家及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扫描件)。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12至201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2月10日- 2015年2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银行电汇或者现金支付,每一个包件售标书一套,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售后不退。若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汇入招标代理指定账户(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跃
电话:010-5290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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