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改委、阿勒泰地区水利局以阿地发改农经〔2014〕8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距吉木乃县城50km,在托普铁热克乡境内。本次工程项目区灌溉面积为2500亩。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段:管道工程建设、管材及附件采购安装;
2.3计划工期:2015年4月15日-2015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农业节水灌溉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5日至2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1:00,地点为新疆乌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
张文杰联系电话: 138099676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猛联系电话:0991-4607733 18899517090
2015年2月5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距吉木乃县城50km,在托普铁热克乡境内。本次工程项目区灌溉面积为2500亩。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段:管道工程建设、管材及附件采购安装;
2.3计划工期:2015年4月15日-2015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农业节水灌溉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5日至2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1:00,地点为新疆乌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
张文杰联系电话: 138099676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猛联系电话:0991-4607733 18899517090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