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15050531
招标编码:CBL_20150202_16850405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含壳体和电极)采购
招标编号:CSIE15050531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含壳体和电极)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含壳体和电极)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招标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业绩及其他要求*
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1
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含壳体和电极)
双极性电极、电解槽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1.2 必须具有2台以上5年同类型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产品使用效果良好(提供用户证明),未因所提供设备/材料原因出现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3应有良好银行信誉等级,无不良信贷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1.4投标人应是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在国内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相关约定,未发生拖延或毁约合同等经济问题;
3.1.5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合同签订后60天
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1.2 必须具有2台以上5年同类型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产品使用效果良好(提供用户证明),未因所提供设备/材料原因出现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3应有良好银行信誉等级,无不良信贷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1.4投标人应是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在国内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相关约定,未发生拖延或毁约合同等经济问题;
3.1.5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