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129_104217662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北京
一、项目名称: 2014 年 “三起来”工程二期— LED 照明示范项目灯具发放工程
二、项目编号: QX143903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招标用途:照明示范
六、招标内容:
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完成周期 |
供货地点 |
备注 |
灯 |
一批 |
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2 )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含)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1 、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
3 、投标单位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从报名至项目验收完成不得更换);
4 、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5 、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 、近三个月( 2014.10—2014.12 )社保缴纳凭证、纳税证明文件(均含项目经理)
7 、投标截止日起前 2 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十、项目预算资金: 1132398.00 元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 本,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报名购买文件时间: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4 日上午 9 : 30--11 : 30, 下午 2 : 00 --4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