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15030194
招标编码:CBL_20150113_16831256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期锅炉除尘系统改造(电除尘部分)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期锅炉除尘系统改造(电除尘部分)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 号:CSIE15030194),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址位于204省道和神延铁路之间,南70米靠神延铁路,北50米接204省道,交通较为便利。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对原有2×220 t/h共两台锅炉电除尘系统改造范围内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
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技术部分)。
2.4 工期要求:第一台锅炉电除尘系统在合同签订后60 天内完成改造,第二台锅炉电除尘系统在第一台锅炉电除尘系统验收合格并在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改造。
3.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全部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应有有效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该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0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锅炉除尘系统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锅炉除尘系统改造设备供应的单位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以上3.1-3.6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20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所要求业绩合同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
5.现场踏勘:统一组织。
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1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