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JYJG2014-061
招标编码:CBL_20150112_168291630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招标采购(起重机)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JG2014-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和铁道部《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起重机招标未成功,现进行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线路长度138.82公里。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枢纽、绥芬河站改造、牡丹江站至绥芬河站138.82公里新建正线及附属工程。总投资106.2亿元,计划工期42个月。
2.2.资金来源:铁路资金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交货期为2015年2月至2015年12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6.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