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公安局执法船只采购已经相关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淅川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CDNY-2015-0107(1);
2.2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执法船只采购;
2.3项目地点:淅川县公安局;
2.4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5采购内容:趸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3、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之间开具的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903776757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5670238231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