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J2015-01
招标编码:CBL_20150106_1235569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站后工程第一批
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5-01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490号),中国铁路总 公司、内蒙古人民政府、甘肃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9号)文件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甘肃省肃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境内。线路 自临策线的额济纳车站引出后,利用临策线11.30km至预留车站川地托(K695+124.25),在川地托车站接轨(与临策正线贯通),西端与哈密地 区货车南环线哈密东站接轨,利用兰新线引入哈密车站。
线路全长648.756km,新建正线长度628.8km,利用临策线2.256km,利用 兰新线17.7km(其中改建的兰新线13.7km;既有兰新线4.0km);新建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本线新建线路长度在内蒙古自治区 境内长290.6km;甘肃境内长127.100km;新疆境内长211.71km(含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本项目铁路总投资 95.53亿元。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如果招标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件内未注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对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的产品,需提供相应有效资料(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CCC认证、铁道部行政许可证和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 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
(3)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11 日至2015年 1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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