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名称:
1.1华能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项目消防工程
2.招标范围:
2.1 升压站消防系统设计审查、相关设施采买、安装及火灾报警系统采买安装施工,工程完工后组织进行消防验收工作,并取得消防管理部门和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2 消防管道(含阀门)自高位消防水池至升压站的安装。升压站内的消防工程(包含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移交业主)。
2.3 生活水泵房内的管道、设备等安装、调试。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 专用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 月06日9:00起至2015年1 月20日17:00止,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2015012005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联系。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