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电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防办今日发出《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治等专项建设典型案例通报工作的通知》,部署防汛抗旱专项工作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并对山洪灾害防治、抗旱规划实施等项目中标企业或承包单位的有关问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通知指出,在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抗旱专项建设工作中,一些省(区、市)部分中标企业或项目承包单位存在不认真履行合同,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进度要求,质保期内维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山洪灾害防治、洪水风险图编制、抗旱规划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等项目中标企业或承包单位的有关问题进行收集上报,国家防办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通过对中标企业或承包单位违规情况的通报,将有力督促地方选择信誉良好、技术精湛、服务到位的企业单位承担防汛抗旱专项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