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已有水源应急备用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WST-2014-ZB123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已有水源应急备用提水工程,该项目已由东水(2014)453号、青财农字[2014]163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乐都区洪水镇、高庙镇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人饮工程:引水口1座,干管长24646m,分干管长120m,沉砂池1座,检查井16座,分水井5座,减压井2座,排气井9座,排污井9座,φ315PE管20m,跨沟道防洪坎413m。
灌溉工程:大口井1眼,机井3眼,泵房4座,安装潜水泵4台,变压器4台,配电柜4个,电机4套,高压输电线路600m,低压输电线路280m,Φ160 PE管1300m,自流过滤器1套,检查井4座。
3、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内外各投标单位须持有青海省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盖有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青海省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午14:30时至18:0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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