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147912032301
招标编码:CBL_20141223_1214673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上辛安村
四、交货期:签订年度合同,按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分批送货。接到招标人的批次送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交货。
五、招标范围: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二)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液氨、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实力等方面具有代理、采购、质量保障、服务保障资格和相应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生产或代理本次招标液氨的能力,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4、投标液氨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方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生产等多种方式进行。
5、具有销售、设计、生产(包括外购)与招标液氨质量标准相同,2年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脱硝系统中良好的使用经验,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液氨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引进液氨的投标人和合作生产的投标人均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引进方或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或授权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3日-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已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见后附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5)业绩证明资料。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需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0733-147912032301
招标编码:CBL_20141223_1214673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上辛安村
四、交货期:签订年度合同,按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分批送货。接到招标人的批次送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交货。
五、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规格要求 |
供货数量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备注 |
1 |
0733-147912032301 |
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脱硝液氨采购项目 |
脱硝液氨 |
氨含量≥99.6%,其他指标符合GB536-88液体无水氨合格品要求 |
2404T |
1500 |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二)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液氨、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实力等方面具有代理、采购、质量保障、服务保障资格和相应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生产或代理本次招标液氨的能力,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4、投标液氨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方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生产等多种方式进行。
5、具有销售、设计、生产(包括外购)与招标液氨质量标准相同,2年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型脱硝系统中良好的使用经验,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液氨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引进液氨的投标人和合作生产的投标人均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引进方或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或授权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3日-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已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见后附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5)业绩证明资料。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需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