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216_1204563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牟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烟台市牟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1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中国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年处理26.4万吨。本项目预计在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18日之前初步完工(定义:整套启运完成),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后 2016年12月18日进入商业运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配合试运行、修补缺陷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
2、采购:承担本项目全部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和保管。
3、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工作。
4、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工作:包括单机调试、系统无负荷调试、系统带负荷调试、性能测试等工作。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6、提供技术服务:(1)业主采购的设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评定、厂商图纸的审查和确认;(2)项目协调;(3)项目验收配合、项目试运行配合、培训。
2.3工期要求
计划施工工期:15个日历月
计划初步完工日期:2016年6月18日
计划商业运营日期:2016年12月1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①市政环境卫生设计甲级和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②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须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性质和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总承包管理业绩。
3.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请于2014 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文件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