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廖志慧 通讯员胡志东)建立招投标制度,本意是形成公平、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可各式各样的“土政策”却让其变了味。昨从省发改委获悉,在我省现行604份有关招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置市场壁垒、提高收费标准等“土政策”就达28个方面、600多条。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而某市下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办法》的通知,对于投标申请人设置了业绩、奖项、称号、参与公益活动等重重门槛,各种条件达9项之多。
不少地方还以诚信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等形式,增设投标保证金内容,加重了投标申请人负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别保证金不得高于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西北某县却要求不得低于2%,且金额高达工程招标估算价的100%。这意味着,投标人将缴纳高于国家规定50倍以上的投标保证金。
“这样的土政策不除,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省发改委副主任陈辉表示。从清理结果看,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增设行政许可、非法设置市场壁垒进行地方保护、违法干涉市场行为、增加市场经济负担、行政监管不当,招投标交易场所不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