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响水县财政局现决定对2015-2016年度县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有其他经济组织的机动车辆的定点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编号及内容:
1 、采购编号:XSX-CG-20141098
2 、采购内容:响水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机动车辆定点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为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县内保险企业;
2 、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年内无车辆保险业务方面的不良记录;
4 、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其他相关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三、 招标内容
1 、 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以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总车辆约400辆;
2 、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 ( 含自然险);第三者责任险 ( 最高赔偿限额 20 万元 ) ;车上责任险(每座限额 2 万元);指定专修厂;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交强险。
3 、保险协议期限: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4 、投保金额: 为每投保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以原来购车时的发票为准)或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由投保单位自行选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6 时(北京时间),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综合科(地址:县城双园东路 2 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联系电话 0515-86782019 )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9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17日上午9时
开(评)标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投标保证金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八、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志海 电 话:0515-86876227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靳 步 电话:0515-86782019
响水县财政局
201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