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园林管理处的委托,对其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14-G16
二、招标内容:
洒水车、打药车各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3.5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四)外地的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4日起至2014年12月08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54A号27-6(和平广场和平现代城C座27-6)接受报名。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原件、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12月15日15:30前(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12月15日15: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2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园林管理处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0411-86856069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丽 电 话:15609843090
传 真:0411-86867182电子邮箱:zhengfuxiangmu@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