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就搞中奋,中奋好!”“中奋几个点,到时候钱拿得到不?”这是南昌印钞有限公司基建处长黄某与副处长吴某的一段录音对话,其主题是该公司的零星维修工程发包。最后,中标的确实是录音中所提及的“中奋”—江西中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7月30日,南昌印钞有限公司老工房改造消防工程(第二次)和外食堂改造项目在南昌印钞有限公司招待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开标大会,南昌印钞有限公司监察室监督了开标评标全过程。江西中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参与竞标。最终,该项目由江西中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11月15日,记者接到举报,称南昌印钞有限公司存在串标行为,并向记者发送了一段长达4分钟的录音。举报人称,这次谈话后,南昌印钞有限公司与江西中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
记者获得一份《零星维修工程框架协议》,甲方是南昌印钞有限公司,乙方为江西中奋建筑有限公司,其中注明“乙方承接的30万以下零星工程按照此协议内容进行施工结算”。合同盖上了两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签订日期是2014年8月22日。据举报人透露,合同涉及路灯改造、东围墙道路改造等3个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
11月19日,南昌印钞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李湘蓉接待了记者,对于此前她是否听过这段录音,以及得到过这方面的举报,她表示“无可奉告!”李湘蓉说,会将此事反馈给公司领导,因为这关乎公司的声誉以及公司干部的任职问题。
事实上,李湘蓉早知道此事。11月21日,李湘蓉向记者反馈,此前10月份,公司已经接到过署名为“陈锋”的投诉,公司领导要求纪委进行调查。李湘蓉也参与调查,调查结果公司内部进行处理,撤销与江西中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是否真如李湘蓉所述撤销了合同?对于记者提出查看南昌印钞有限公司处理结果,废标后工程由哪家企业负责,李湘蓉则以“没有义务告知。”
知情人士称,目前,南昌印钞有限公司的相关工程是在没有合同、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记者向李湘蓉求证时,对方拒绝透露任何信息。
“串标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投标无效,且一般情况下串标行为均伴随着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核查。串标不仅仅是对行为人作出内部处理,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说:“南昌印钞有限公司作为国企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其公司对内部职工存在的串标行为处理意见应当接受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