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购置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购置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4-655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4号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登载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6、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盏) | 交货期 | 交货期地点 | 预算金额 (万元) |
第一包 | 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 | 938 | 合同签订后三个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开始运行 | 项目现场 | 384.35 |
第二包 | 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 | 882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开始运行 | 项目现场 | 283.83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
*此项目不涉及进口设备。
简要技术参数:达到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招标用途:用于房山区市政工程。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拟配备项目经理应由以下人员担任: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原件验完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9、 购买招标时间:2014年 11 月 21 日至2014年 11 月 28 日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 2014年 12 月 12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北京德宝温泉会议中心二层(大东海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多宝路1号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 编:100036
E-mail:277214447@qq.com
电话:63905913 13701351251
传真:63905988
联系人:黄领 刘辉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