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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吨二氧化碳技改项目

2013-0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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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盐城市建设项目环评、市批、试生产核准、验收公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盐城市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业已编制完成,拟下一步报送市环保局进入审批程序,现向公众公告
                                      项目时间:- 年                                                   投资金额:
   所在地区:江苏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盐城市建设项目环评、市批、试生产核准、验收公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盐城市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业已编制完成,拟下一步报送市环保局进入审批程序,现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阜宁县射河西路;  
项目性质:技改。  
表1  项目产品方案表  

序号   生产装置   产品名称   年产量  
(t/a)  
年运行时间(h)   备注  
1   二氧化碳回收生产线   食品级二氧化碳   30000   7347   外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治理措施  
经工程分析,项目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精馏塔塔顶放空产生的甲烷气。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易挥发物质液氨在使用过程中的挥发。本项目液氨贮存在氨压缩厂房。经初步分析,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在生产区。  
3.废水:项目废水分为工艺废水及生活废水。工艺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等。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脱硫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吸附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干燥过程产生的废干燥剂。废活性炭、废脱硫剂及废吸附剂由原厂回收,废干燥剂再生利用。  
5.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车泵、压缩机、风机。  
治理措施见下表:  
表1  项目产品方案表  
污染分类   污染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气   甲烷   活性炭吸附   达标排放  
废水   工艺废水  
生活污水  
厂内废水预处理站处理   生产废水预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绿化用水、煤场喷淋抑尘等  
固废   废脱硫剂   厂方回收   全部合理处置  
废吸附剂   厂方回收  
废干燥剂   再生利用  
废活性炭   厂方回收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声   机械噪声   吸声罩、隔音屏   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  
无组织排放   氨压缩机厂房   进出料阀门经常检验气密性,加强车间空气流通   满足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盐城市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经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技改项目采用国内先进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采取综合利用的措施;厂址所处位置位于阜宁县射河西路双多化工有限公司原厂范围内,厂址选择可行;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经影响预测评价,正常情况下技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总量指标在企业内部平衡;项目的建设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全厂风险水平在可承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落实区域环评和本报告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协调好查阅时间和咨询时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所有居民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建设和环评过程有具体相关意见,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9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61927757 邮箱:2402643501@qq.com  
环评单位: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阚苗  
联系电话:0515-89900851 E-mail:642051315@qq.com。
 
关键词: 项目 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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