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4-CNCCC-TMPJYHBHZL01
招标编码:CBL_20141117_11660428
开标时间:2014-12-09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50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家窑矿井筹备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已由同煤经企字【2014】10号文件、同煤经企投资便字【2014】第12号公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家窑矿井筹备处,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家窑矿井筹备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评审批复;
2.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2.3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煤炭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相关评审、取得国土资源部门批复性文件(需要备案要完成备案工作);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3投标人须提供两份(含两份)以上近三年内千万吨级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类似本报告性质的同类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类似项目的评价经验;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本公司3年养老保险交讫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0)两份(含两份)以上近三年内千万吨级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类似本报告性质的同类业绩(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2)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1月22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7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9时00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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